國際能源網/風電頭條(微信號:wind-2005s)獲悉,7月7日,國家能源局發布《關于修訂印發火力發電、輸變電、陸上風力發電、光伏發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的通知》。
《陸上風力發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》顯示,該大綱適用于裝機容量50MW及以上陸上風力發電建設工程的監督檢查,其他陸上風力發電建設工程可參照執行。
同時《大綱》指出,為掌握項目建設總體情況,對于設有多個升壓站/開關站的陸上風電基地,每個升壓站/開關站及其對應接入的風力發電機組均作為一個獨立的監督項目,按照《大綱》要求開展除首次監督檢查外的階段性監督檢查。
開展陸上風力發電機組啟動前監督檢查時,對于成熟量產機型應取得型式認證證書;國家組織的重大專項建設、新產品應用中的首臺(套)或明確以試驗為目的的樣機可暫取得設計認證證書,在風力發電機組批量使用時取得型式認證證書。
詳情見下: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來源:國家能源局






